通知公告

组织宣传部关于法商楼电子屏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

发布者:组宣部发布时间:2023-09-28浏览次数:10

法商楼电子屏是发布实时数据、信息,宣传和展示学形象的重要窗口。为充分发挥电子屏的作用,明确管理职责,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、有序、规范、合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电子屏信息发布原则

1.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与政策及学的有关规定,确保发布的内容合法、准确、真实;

2.以学公共信息为主体,坚持正面宣传,确保正确、积极、健康的舆论导向;

3.禁止播放反动、暴力、色情等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的内容,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,不得发布来源不明的信息;

4.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由信息提供单位负责。

二、电子屏信息发布内容

1.学各种重要活动的预告与宣传;

2.宣传标语、上级检查及兄弟单位来访的欢迎词;

3.重要节日的祝福语;

4.展示学办学风采和特色的相关内容;

5.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发布的信息。 

三、电子屏管理与信息发布流程

1.电子屏的技术管理由学院办公室负责;

2.党委组织宣传部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屏发布内容的管理和播放。申请发布信息的单位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好的《法商楼电子屏使用申请表》提交党委组织宣传部,特殊情况由党委组织宣传部报分管领导审批,及时发布;  

3.电子屏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布与更新电子显示屏内容信息,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。

附件:法商楼电子屏使用申请表.doc

 

党委组织宣传部

20239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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